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法定继承 > 房产继承必须办理继承公证吗

房产继承必须办理继承公证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5-04 11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5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至于过户步骤,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备齐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产生变化的确凿证据。当涉及到已经经过公证处理的传承房屋,还需额外提供公正书的副本作为附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房产继承必须办理继承公证吗

在继承房产法律程序中,公证并非必须执行的环节。

继承人同样拥有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公证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公证即是由公证权威机构依据申请者提出的请求,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就遗产分割的合法性和事实的真实性的核实与认证。

若继承人决定采取公证方式,则需要预备相应的身份证件、遗嘱文件及房子产权证书等各项材料,然后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正仪式。

在顺利完成继承之后,继承人需要赶赴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过户,以便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变更为自己所有。

至于过户步骤,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备齐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产生变化的确凿证据。

当涉及到已经经过公证处理的传承房屋,还需额外提供公正书的副本作为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赠予继承的协议房产能当做学区房

在法律规定中,倘若女儿享有不动产的合法继承权益,然而被继承人生前已明确指定遗产的归属,则该项财产将不再属于女儿的法定继承范围内。

当继承事件发生之后,应依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处理,遗赠扶养协议比遗嘱具有更高的优先权利,而遗嘱又高于法定继承。

此外,法定继承也有顺序之分,在此过程中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继承利益要大于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旁系亲属。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小三的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2024-05-181277 人看过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财富方面具享同等权益以及承担相应责任,以避免因出身背景而引发非公允待遇;在继承财产分配时,非婚生子女享有参与分配或仅次于婚生子女的优先优遇权。同样地,当非婚生子女的亲属(包括但不限于父母)来继承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时,这份亲情关系也会让彼此间的权益与责任在公正客观的标准下实现平等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有抚养关系能继承吗

    2024-05-181348 人看过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关于有抚养关系是否能继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没有抚养过子女的父母有继承权吗

    2024-05-181435 人看过

    没有抚养过子女的亲生父母有继承权,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没有抚养过子女的父母有继承权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海南房子继承如何找律师?

    2024-05-18165 人看过

    1、如果你刚好以前打过官司或者咨询过律师,你认为这个律师挺靠谱的,请优先选择;2、如果你有朋友打过官司,认为这个律师很靠谱,朋友介绍给你的律师大概率也会靠谱一些;3、如果你有认识的律师朋友,虽然你没找过他打官司,但是你了解他,可以选择;4、你可以上当地律协网站搜一下;5、最好是和你签合同的律师和直接主办你这个案子的律师是同一个人。关于海南房子继承如何找律师,大家和华律...

  • 兄弟放弃房屋继承权条件包括什么

    2024-05-18110 人看过

    关于兄弟放弃房屋继承权的条件包括什么的问题,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兄弟放弃房屋继承权的条件包括什么?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

  • 后妻可以放弃继承权。只要后妻作为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后妻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关于后妻能否放弃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但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有些人没有结婚,父母也都已经去世,这种情况下是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关于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关于放弃继承权的条件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兄弟姐妹不算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根据亲属的基础划分,主要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于兄弟姐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不可以不赡养老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不因为放弃继承而免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关于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伙人死后其合伙份额,若是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继承。若是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入伙办理,需要经过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为合伙企业是由于各个合伙人之间的信任而组建,因为具有更高的人合性。关于合伙人死后其地位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腹子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被继承人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关于遗腹子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是否能分配到房产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是否能分配到房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 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我老公现在网上信用卡,网贷,花呗都有借款,现在还不岀来。开始要逾期了

任浩浴律师17分钟前回复:

你好,有类似的处理案例,发给你参考,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可以针对性的解答,如何联系你呢

抚养费怎么算

任浩浴律师17分钟前回复:

你好,有类似的处理案例,发给你参考,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可以针对性的解答,如何联系你呢

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债务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离婚后是否承担婚姻债务的确认方式:要判断该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若认定是婚前个人债务,或用于个人生活的,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不进行承担。 若认定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由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冷静期过了30天了。现在超了二十天了,还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任浩浴律师19分钟前回复:

你好,有类似的处理案例,发给你参考,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可以针对性的解答,如何联系你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